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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1-17 02:11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1-17 02:11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城镇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4日
 
  西安市城镇厕所革命三年
 
  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厕所革命”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推动“厕所革命”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批示为指导,以建设大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和旅游城市为契机,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建立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公共厕所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群众如厕体验感,持续改善城市发展环境,实现西安市“厕所革命”标准化、示范化、国际化。
 
  二、工作目标
 
  (一)建设到位。
 
  通过大数据分析合理布局公共厕所,到2020年全面落实城镇6座/平方公里的规划目标。扩大改造范围,对全市各行业管理厕所全面提升改造。
 
  (二)管理精细。
 
  实行标准化管理和“五步工作法”(检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巩固落实“所长制”管理模式,完善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等检查巡查登记制度,实现精准保洁、精细管理。
 
  (三)科技支撑。
 
  规范设置厕所标识,加强科技手段在公共厕所管理上的应用,开发使用智能厕位引导系统,强化大数据支撑,与百度、高德等软件共享公共厕所数据,由低效高能耗的传统模式向高效低能耗的智能公厕、智慧公厕转型。
 
  (四)标准规范。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建设,新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每个公共厕所都要按标准设置人性化服务设施。
 
  (五)示范引领。
 
  打造代表城市形象的精品示范公共厕所,建设曲江新区板块、临潼区板块、浐灞生态区和国际港务区板块4个厕所建设管理示范区,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建设提升范围
 
  (一)各区县、开发区城镇公共厕所。
 
  (二)市城管局、市旅发委、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宗教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轨道办等市级行业主管单位监督管理的公共厕所。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做到合理布局。
 
  一是建立以独立式和附属式公共厕所为主、社会对外开放厕所为辅的厕所网络格局,形成布局合理的城镇公共厕所服务体系。二是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依托数据分析,进行实地调研,科学统筹规划,使全市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的公共厕所数量达到6座/平方公里的规划要求,确保规划布局合理,达到全覆盖、无死角。三是规划典型示范区,以曲江新区、临潼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为主线,建设4个厕所建设管理示范区。
 
  (二)增加工作任务,方便群众使用。
 
  一是将现有公共厕所、新建独立式公共厕所、附属式公共厕所纳入6座/平方公里的规划标准。增加公共厕所建设数量,将“厕所革命”三年计划延长至2020年,根据大数据分析结果,我市现有公共厕所2841座,对外开放厕所586座,通过三年的努力,增设厕所1590座(其中新建826座、对外开放764座),使厕所数量达到5017座。二是实施全域改造提升,按照统筹规划布点,行业主管监督的原则,对地铁站、加油(气)站、客运站、市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寺院、旅游景区等区域内现有的公共厕所进行改造提升。对环境较差、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公共厕所进行改建扩建,提高女性厕位比例,确保人流集中场所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不小于2∶1,其他厕所女蹲(坐)位与男蹲(坐、站)位比例不小于3∶2,并加强人性化设计,满足特殊人群如厕需求,按标准配备厕内服务设施,力戒豪华。三是提升导厕标识设置水平,拓展引导方式,在巩固传统指引方式基础上,拓宽电子指引,加大与高德地图、百度地图、腾讯地图等软件运营单位的合作,由市城管局会同市旅发委共同完成全市所有公共厕所布点信息采集工作,将公共厕所分布情况及相关信息融入民用地图导航系统,提高公共厕所索引功能,全方位、多角度的为市民游客提供便捷的导厕服务。
 
  (三)拓宽方法思路,提升管理水平。
 
  借鉴德国、日本先进的厕所运营模式,学习浙江、深圳和台湾的厕所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引入第三方市场化管理,采用PPP等合作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所长制”,实行标准化管理和“五步工作法”。制定全市统一的《公共厕所管理与服务规范》,环卫公共厕所、附属式公共厕所、行业内部公共厕所做到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运用大数据分析结果,对公共厕所进行智能管理,实时监测厕所使用情况(人流量、设施完好率、环境卫生、异味浓度等)。按照《公共厕所管理与服务规范》,采取跟踪式保洁模式,力争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
 
  (四)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对公共厕所实施专人管理,统一公共厕所检查记录台账,落实全天保洁工作制度,完善检查登记制度,规范检查内容、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等检查签字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化管理机制,在每个公共厕所明显位置设置制度牌、所长公示栏、检查签字记录册。市级每月抽查不少于1次,区县、开发区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严格落实所长日检查、副总所长周检查、总所长月检查制度,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五、阶段划分
 
  “厕所革命”深化工作在全面推进的同时,分阶段进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按照总体规划布点和时间要求积极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规划布点阶段。每年4月底前,完成新建独立式公共厕所的规划布点,根据选点情况进行实地勘查,确定增设公共厕所的具体位置。
 
  第二阶段:前期准备阶段。每年8月底前,各单位根据全年建设改造任务,落实工作资金,完成新建独立式公共厕所的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第三阶段:施工建设阶段。每年9月至11月,各单位按照建设任务要求,全面实施公共厕所增设、提升改造工作。对车站、机场、公园、广场、公共旅游景点和地标性建筑等人流量大、排队如厕现象较严重的重点区域,率先进行公共厕所的新建和提升改造工作。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每年12月,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对当年提升改造公共厕所进行检查,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增设的公共厕所进行验收,并将增设、提升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在全市通报。
 
  六、责任分工
 
  (一)利用大数据分析结果,分阶段分层次对全市公共厕所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制作公共厕所规划布点图,突出建设改造重点,明确城区、街(镇)建设数量。2018年优先对人流量大、布局不合理的重点区域以及4个厕所建设管理示范区进行规划。联合相关部门对新建独立式公共厕所的规划定点进行实地踏勘、逐点排查,确保所选点位具备建设条件。落实附属式公共厕所的规划定点,规划应明确厕所建设类别,位置为一层临街对外开放,项目规划时预留不少于2亩的城市环卫设施用地(西咸新区参照执行),并确保配建的公共厕所用地落到实处。公共厕所的规划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人口密度小的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西安市城镇厕所大数据分析规划布点图由市规划局印制下发)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建委、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项目配套独立式、附属式公共厕所按照“土地代征、设施代建”原则,由国土部门在项目用地招拍挂时将配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条件、产权归属等内容予以公布,取得土地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代建,建成后移交辖区城市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已建成项目按照规划要求,配建附属式公共厕所应免费对外开放;新建项目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公共厕所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市规划局负责项目配建公共厕所的规划,市建委抓好监管、验收,市城管局参与验收,确保配建公共厕所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城改办、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独立式公共厕所建设和提升改造,要依据规划定点,按照“固定式为主、活动式为辅”的原则进行建设,有条件的必须设置第三卫生间,同时对全市城镇老旧公共厕所进行提升改造。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市政局、西安水务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全市城镇公共厕所广泛推广电子地图,通过与百度地图等软件的合作对接,实现线上导厕。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旅发委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制定全市公共厕所管理标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厕所的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管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制定行业内的“厕所革命”工作方案,加强行业内公共厕所的检查和指导,确保制度落实,责任明确、管理到位,并于每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局)。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宗教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轨道办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厕所革命”方案,严格按照“厕所革命”要求,落实“所长制”管理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做到精细化管理。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公共厕所建设、提升改造和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厕所革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牵头,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加大“厕所革命”宣传力度,形成文明如厕新风尚。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厕所革命”和文明如厕宣传,引导广大游客和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厕所文化。
 
  (三)确保资金到位。
 
  各级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超前统筹谋划,将“厕所革命”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资金渠道畅通,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程序,避免建设资金迟迟不到位,导致任务未按期完成等现象,要全力以赴支持“厕所革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考核评比。
 
  建立现场交流会制度。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厕所革命”互看互比互学现场交流会,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先进带后进,推动西安厕所整体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实行定期约谈机制。分管市领导对每月检查考核评比后三名的单位进行约谈,让后进变“后劲”,调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追赶超越新环境。每月评选十座“最美公厕”,每座奖励3000元;年终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推荐的基础上,由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出100名“厕所革命”先进工作者,并在全市予以通报表彰。加强设计审查。各单位完成新建和提升改造公共厕所设计方案,报送市城管局审核备案后方可施工建设。
 
  附件:1.2018—2020年城镇公厕增设、改造任务分配表
 
  2.西安市城镇公共厕所管理标准
 
  3.西安市城镇公共厕所资金补助标准
 
  4.厕所革命工作检查验收办法
 
  5.西安市城镇公共厕所监督考核办法
 
  附件1
 
  2018—2020年城镇公厕增设、改造任务分配表
 
  附件2
 
  西安市城镇公共厕所管理标准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公共厕所管理,提高城镇公共厕所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根据《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和住建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的城镇公共厕所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环卫公共厕所、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和社会对外开放公共厕所。适用范围包括园林、旅游、交通、铁路、卫生、商务等行业,涉及公园、旅游区(点)、旅游线路中及旅游接待场所及各种旅游饭店、长途汽车首末站、轨道交通站、飞机场、火车站、医院、商场、超市等人员集散场所的公共厕所,以及公共建筑(如码头、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办公楼等)附设的公共厕所。
 
  第三条西安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厕所管理的统一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谁设置,谁管理”的原则,市级各部门(发改、交通、卫生、水务、教育、旅游、民政、商务等)负责各行业内公共厕所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公共厕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镇公共厕所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按时上岗,不得私自雇工顶岗或转包。
 
  第五条城镇公共厕所实行免费开放,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
 
  第六条如厕人员必须遵守公共厕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公共厕所卫生:
 
  (一)大便入坑,小便入池,手纸入笼;
 
  (二)禁止随地吐痰,随意乱刻乱画;
 
  (三)大小便后即时冲水,严禁将其它废弃物丢入便池内;
 
  (四)洗手后,即时关掉水龙头;
 
  (五)爱护公厕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七条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和清扫保洁制度应上墙公布,各类标识规范、明显。
 
  第八条公共厕所设施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一)内外墙壁无剥落,门窗、洗手池、照明灯具完好无损;
 
  (二)一、二类公共厕所应有防蝇、防蚊和除臭设施或措施;
 
  (三)屋面无漏雨,墙壁无污损;
 
  (四)地面、便池、便坑道槽、隔档完好,瓷片无脱落损坏;
 
  (五)上下水管道畅通,无跑冒滴漏,贮粪池有盖板;
 
  (六)保持公共厕所化粪池畅通,防止沼气蓄积;
 
  (七)漏水情况的维修不能超过2小时;
 
  (八)小便器、大便器的维修更换不能超过24小时。
 
  第九条公共厕所保洁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共厕所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
 
  (二)公共厕所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无乱贴,墙面光洁,外墙面整洁;
 
  (三)公共厕所内地面光洁,无积水,无泥土、无粪便、无尿碱;
 
  (四)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五)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六)公共厕所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完好,无积灰、污物,窗纱无尘埃、破损;
 
  (七)公共厕所外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设置整齐,无乱搭建和拉绳,公共厕所四周3至5米范围内,无垃圾、粪便尿迹等污物;
 
  (八)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蚊蝇药物或安装防蚊蝇设备,有效控制蚊蝇;
 
  (九)公共厕所环境卫生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十条公共厕所管理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提前10分钟上岗,保持衣着整洁;
 
  (二)正点接班进行移交,查验设施、设备是否正常;
 
  (三)每天对设施、设备全面清洗一次,做到人离即保洁,并每天对公共厕所进行一次消毒除臭处理。
 
  第十一条公共厕所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与管理无关的经营活动;禁止在公共厕所内接水、接电、淘菜、洗衣等。
 
  第十二条加强产权管理,确保城镇公共厕所数量不减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损坏、拆除、迁移、封闭公共厕所。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依照法规按“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确有困难不能先建的,按市场价格交纳抵押金并采取临时的过渡措施。拆除公共厕所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3
 
  西安市城镇公共厕所资金补助标准
 
  一、城镇公共厕所建设补助标准
 
  城镇公共厕所建设补助标准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安市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市办字〔2017〕9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城镇公共厕所管理补助标准
 
  (一)市本级财政每年通过城建计划安排运行奖励经费700万元,其中:城六区公共厕所运行检查考核奖励经费400万元;城六区公共厕所管理先进前三名,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二)每月在全市范围内评出10座“最美公厕”,每座奖励3000元(开发区资金自筹)。
 
  (三)每年评选出100名“厕所革命”先进工作者,每名奖励2000元。
 
  (四)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运行费用,纳入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预算。
 
  附件4
 
  厕所革命工作检查验收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厕所革命”有关要求,做好“厕所革命”检查验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检查验收时间
 
  每年12月1日起(2018—2020年)
 
  二、检查验收对象
 
  市旅发委、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西咸新区。(区县、开发区内设的开发区、园区等纳入所在区县、开发区进行检查考核)
 
  三、检查验收原则
 
  (一)坚持逐个验收、抽样检查和核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科学合理、客观真实、统一标准、集中实施的原则。
 
  (三)坚持按照国家标准评定(《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和《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的原则。
 
  四、检查验收内容
 
  年度检查验收内容:“厕所革命”“所长制”和公共厕所管理工作年度整体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厕所革命”年度新建公共厕所任务完成情况、附属式公共厕所开放情况、提升改造公共厕所任务完成情况和“所长制”落实情况。
 
  五、检查验收方式
 
  检查验收工作由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旅发委、建委等部门参加,开展督导检查和验收评定。检查验收方式如下:
 
  (一)逐个验收。
 
  由西安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工作,采取对新建独立式公共厕所逐个验收的方式,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被检查单位具体时间,各单位指派相应人员随同检查并介绍情况,检查验收时采取徒步方式,对照检查验收内容逐项现场检查登记,并对新建公共厕所进行等级评定(一类、二类),同时,检查验收结束,被检查验收单位核对后,签字确认。
 
  (二)抽样检查。
 
  采取对全市范围提升改造的公共厕所进行抽查的方式,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编号抽签”(随机对被检单位管理的公共厕所进行编号,由被检单位抽号选取被检公共厕所)和“随机抽检”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核对检查。
 
  采取检查全市对外开放公共厕所协议书的方式。检查前由被检单位提供社会单位对外开放公共厕所协议书,检查组将根据被检单位提供资料进行现场核实。(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社会单位签订的对外开放公共厕所协议书上报,检查人员对完成数量现场进行核对)
 
  (四)现场检查。
 
  验收新建独立式公共厕所和提升改造公共厕所的同时,现场检查各区县、开发区开展“厕所革命”和“所长制”长效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六、评比结果运用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和市考核办,并在媒体上公布各单位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附件5
 
  西安市城镇公共厕所监督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厕所革命”深入开展,提高我市城镇公共厕所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要求
 
  完善检查制度,进行登记统计,明确管理标准,规范标识标志设置,落实“所长制”,公共厕所做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四净: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三无: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两通:水通、电通,一明:灯明)。
 
  二、考核范围
 
  全市城镇公共厕所。市城管局负责考核城镇环卫公共厕所,市级各相关部门负责考核行业内管理的公共厕所(如:地铁站、加油加气站、客运站、市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寺院、旅游景区等公共厕所),考核结果于每月25日前报市“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核内容
 
  公共厕所新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管理制度和“所长制”落实情况、公厕保洁质量情况、设施设备维护情况、媒体曝光及群众监督意见处理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一)制定考核表格。
 
  按照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表格,检查公共厕所从被检单位花名册中随机抽取。
 
  (二)组织现场检查。
 
  市级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所长每日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应采取现场查看、检查签字、现场打分等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拍照(摄像)取证,按照《西安市公共厕所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三)汇总检查资料。
 
  当天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将现场检查的相关影像资料、检查记录整理存档,以备查询。
 
  (四)反馈检查情况。
 
  每月将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并通过媒体进行对外发布,以利查询和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接受公众监督。
 
  对市民投诉、媒体曝光的事项,要及时处理并回复,考核单位应在当月的检查考核评比中扣除相应分值。
 
  五、奖惩办法
 
  (一)公共厕所考核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其考核结果作为区对各街道市容环卫责任制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对“不达标”的公共厕所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下发督办单,当月考核成绩一票否决。
 
  (三)实行约谈制。市领导对每月检查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领导进行约谈。
 
  (四)实行通报制。每月将检查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实行选优制。每月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10座“最美公厕”,每年评选出100名“厕所革命”先进工作者。
 
  (六)实行奖励制。对每月评选的“最美公厕”以及每年评选的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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